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 为房屋交易加上“安全锁”
2026-08-29 16:09 海报新闻
为进一步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就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相关事项作出政策提示,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通过物权公示方式提前锁定交易状态,降低“一房多卖”“房屋被私自抵押”等交易风险。
什么是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简单来说,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正式过户手续之前,如因贷款审批、未完税、双方约定延期过户等原因暂时不满足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交易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该登记会将房屋拟转让的信息对外进行物权公示,提前锁定交易状态,保障买受人将来顺利办理房屋过户。
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有哪些好处
一是防范违规处置风险,锁定房屋交易状态。预告登记后,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再出售、抵押或赠予房屋的,均不发生物权效力,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杜绝卖方违约风险。
二是发挥对外公示作用,保障过户人的合法权益。在购房人尚未取得实际产权时,预告登记通过法定公示方式保护购房人将来办理过户的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