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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施行!《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链条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2026-08-31 17:01   大众网

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

  大众网记者 高靖程 济宁报道

  8月31日,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大众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2号)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规范化处置,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加快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标准体系。省内外多个地市也相继制定了建筑垃圾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济宁市建筑垃圾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办法》规定了九项核心制度,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链条闭环管控。

  一是全域覆盖、分区管控制度。《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同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取得审批核准;城市规划区外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多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明确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部门职责,形成部门协同治理格局。

  三是属地基层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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