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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车辆”售卖祭祀用品引争议:自费救援下,民间救援队的现实困局

2026-09-02 17:08   澎湃新闻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本质上是一种自愿、无偿的公益服务活动,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对于救援这类可能存在人身危险的活动,条例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在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条件、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同时,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

  因此,娄律师表示,志愿者即使是自费购买装备、承担交通费、车辆维修费,也不意味着组织方可以完全免责。

  如果救援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娄禺轩梳理了判定责任的三种情形:第三方造成损害,优先由第三方、保险赔付;因队伍培训缺失、管理疏漏、强派高危任务,救援队按过错担责;志愿者违规操作、罔顾风险自身造成损害,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娄律师特别强调,风险告知不等于责任豁免,志愿者即使签署了免责承诺书,也并不意味着组织方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公益救援活动具有较高风险,更需要通过书面协议、保险、安全培训和规范管理,把志愿者、救援组织以及第三方之间的责任边界提前明确。”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仇依楠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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