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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没过期就能用?专家提醒:开封后另有期限

2026-09-07 17:11   海报新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效期”并不等于“开封后的使用期限”。赵荣生介绍,药品包装标注的有效期,通常是指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药品未开封且包装保存完好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的时间;而药品首次打开原包装后,其使用期限可能会明显缩短。一般情况下,眼用、耳用、鼻用制剂开封后最多使用4周,口服液开封后应在一个月内使用。以滴眼液为例,开封后原有的密闭环境被破坏,随着使用时间延长,更容易受到细菌或杂质污染,继续使用可能增加眼部感染风险。

  一些固体药物开封后,药效也会快速衰减。赵荣生举例,冠心病患者家中常备的急救药硝酸甘油,未开封时有效期通常为2年至3年,但由于其具有易挥发性,开封后容易受到温度、湿度和光线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分解,因此瓶装硝酸甘油一般建议开封3至6个月后就不要再使用,以免影响急救时的药效。

  赵荣生提醒,家庭用药既要关注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同时也要留心药品开封以后的使用期限,不能仅仅凭外观来判断药品是否还能使用。

  

责编:石 慧
审签: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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