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重“典”治乱,为城市生活“降音减噪”
2026-09-08 09:15 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
过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对公共场所噪声作出引导约束,但以往不少条款偏向倡导性要求,刚性罚则不足。面对屡劝不改的广场舞高音喇叭、深夜轰鸣的改装“炸街”车,劝导缺乏强制力,执法缺少硬抓手,矛盾往往在邻里之间反复拉扯,小事拖大、积怨加深。
新规搭建起分层递进的处置链条:先开展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噪声扰民处以200 元至 1000 元罚款,改装车辆“炸街”最高可罚 2000 元;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从劝导教育到经济惩戒,再到治安处置,可谓给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路径和明确边界。
治理噪声,覆盖的是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噪声治理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个群体,它面向全体社会成员,传递公共空间需要共建共享的共同理念。广场舞爱好者可以尽情起舞,但要控制音量、控制时间;车主可以追求车辆性能,但绝不能私自改装排气管制造轰鸣;商户经营可以宣传引流,不能靠高分贝喇叭轰炸周边居民。约束是双向的,文明是相互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典落地见效,不能只靠一纸条文。噪声治理考验精细化治理能力。一方面,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优先、罚当其过,避免简单“一罚了之”。另一方面,相关城市也要合理规划健身场地,开辟专用活动空间,疏堵结合化解供需矛盾。社区、物业要靠前作为,畅通噪声纠纷调解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做好普法宣传,让噪声新规走进小区、广场、街巷,让“降噪不扰民”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