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毕业生与济南等六市毕业生获同城待遇
2014-06-19 09:59 鲁中晨刊

近日,“济南都市圈”7市人社部门共同研究,达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协议,7市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方面将获得更多同城待遇。
协议的主要内容共享就业服务资源
7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互相设置友情链接,1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后,其他6家网站可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共同拓宽就业渠道
大力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积极吸收“济南都市圈”7城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对获得“山东省优秀高校毕业生”称号并符合除生源地限制以外其他条件的7城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济南都市圈”内各市“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济南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简化就业派遣手续
已派遣回生源地(生源地为“济南都市圈”7城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期内在“济南都市圈”其他6城市实现就业的,无需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其到其他 6城市就业的函,就业地就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凭报到证、网签就业协议书派遣该毕业生至用人单位。
同享创业孵化优惠政策
7城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彼此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就业的,与当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所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
责编:尹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