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镇干部否认推女子入厕强奸,警方复核称“有犯罪事实”
2026-09-12 08:34 澎湃新闻
女子称被一名镇政府公职人员推入自家烧烤店厕所内强奸,后企图割腕自杀。四川省筠连县警方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宜宾市公安局随后复核审查认定“有犯罪事实”。
9月11日,林某向澎湃新闻称,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复核审查明确,筠连县公安局刑事复议认定事实错误,确认“有犯罪事实”,撤销了筠连县公安局出具的《刑事复议决定书》,但至今,筠连县警方还未告知她是否已立案。
不过,杰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否认“强奸林某”,表示他与林某之间存在一些误会。
林某是宜宾筠连县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娘。据其自称,6月28日晚,她在自家店里与朋友聚餐。23时52分左右前往店内厕所,被男子杰某(化名)推入厕所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她因顾及其经营场所声誉及颜面,未第一时间报警。
林某称,她与杰某是在事发前两天才认识。6月26日,杰某在她店里用餐期间来到收银台,以方便往后订餐的名义加了她的微信。
据双方当日微信聊天截图显示,林某在20:33分通过了杰某微信好友,开始双方都未说话,此后两天二人有频繁的聊天记录。
林某称,事发当天,她的朋友来店里聚会,是她中途叫了杰某过来喝酒。这期间她喝多了,去厕所时被杰某一把推进厕所,反锁了门,将她的手控制住并对她实施了性侵。次日,林某醉酒后仍在睡觉,丈夫发现杰某发给她的不寻常的聊天信息,便以她的口吻与杰某聊天,然后以“丈夫外出”为名约其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