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去世后,代言合同还算数吗?
2026-09-13 14: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 王昊) 有网友近日发文称,港星“欢喜哥”许绍雄离世已近一年,电商平台上“博士先生”品牌仍在调味料等产品宣传中使用其形象,质疑这一行为是否合规。
据了解,许绍雄1948年生于香港,曾是港剧“金牌绿叶”,以“欢喜哥”“朱聪”等经典角色陪伴几代人。2025年10月28日,许绍雄因癌症致器官衰竭离世。

图片来源:许绍雄个人微博。
如今,许绍雄逝世已近一年,品牌仍沿用其形象宣传商品,引发网友热议。

淘宝页面截图。
记者在微信小店、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搜索时发现,“博士先生”官方品牌店铺中仍有多款产品详情页面使用许绍雄的形象,并标注“品牌形象代言人”。商家展示的产品图片以及消费者晒单图片显示,许绍雄的形象也印在了部分产品的外包装上。
记者就此咨询该品牌淘宝客服,对方回复称“合同还在”。当记者追问后续是否还会使用其形象时,客服表示,许绍雄的形象宣传是长期合作的,后续还会继续使用。

淘宝客服回复截图。
对此,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律师解读称,艺人代言实际上是把艺人形象、声誉、公众好感与品牌深度绑定,靠的是“这个人在推荐”,所以代言合同高度依附于艺人本人,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