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6起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6-09-15 16:07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指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或为其提供便利,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或为其“站台”宣传,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或刊登其广告,各类公共服务场所不得为其提供活动场地或宣传便利,互联网企业不得为其线上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传播渠道,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设账户或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被依法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若继续活动,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民政部提醒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请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或被依法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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