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9-16 10:32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在指定体检机构体检的,申请人自行选择一家指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完成后,无需自行领取纸质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对接指定体检机构获取体检结果(指定体检机构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名单、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在指定体检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体检资质。申请人体检完成后,需自行领取纸质体检表并扫描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2、体检结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之间的,体检结论有效。
体检表统一采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应为合格。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咨询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体检安排。
(三)材料提交方式
网上申报和体格检查后,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21日8:00—9月30日17: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界面上传申请材料附件(网上报名及上传申请材料操作步骤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彩色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寸照片务必要清晰。未按时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