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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施行!泰安市公积金提取范围新增: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取暖费

2026-09-18 17:13   大众网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相关细则进行了优化,具体为: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应核减1套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泰安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住房套数核减政策不叠加使用。

  以上政策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开始施行。

  即将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旨在通过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缴存人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房租提取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等,在泰安均已落地执行,收效良好。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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