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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音乐到底有没有侵权?

2026-09-21 08:09   人民网评

  打开短视频平台,“AI孙燕姿”“AI周杰伦”的翻唱视频随处可见,播放量动辄几百万,评论区一水儿的“太像了”。可技术带来的热闹背后,侵权正在悄悄发生。

  2024年4月,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在北京宣判:对录音制品的授权不等于对声音AI化的授权,未经授权把别人的声音AI化并拿来牟利,就是侵权,判赔25万元。判决落地了,类似的事却没消停。杭州一家公司擅用离职员工的声音训练AI、给虚拟角色配音商用,同样被法院认定侵犯声音权。从明星到普通打工人,谁都可能成为“被偷声音”的那个人。

  AI音乐不是凭空长出来的,它的“养料”正是海量人类原创歌曲。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划定,AI训练直接抓取原创作品,并不在合法使用之列。《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要求训练数据来源合法、不得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说白了,把别人的心血之作“喂”给AI练手,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声音更是如此。歌手独特的音色和唱腔,就是一张行走的“声音名片”,民法典明确参照肖像权予以保护。司法实践的标准很朴素:AI合成的歌声,只要让普通听众一听就能认出“这是某某某”,就落入了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未经授权采集、克隆、合成他人歌声,不是什么“技术中立”,而是明明白白的侵权行为。此前邓紫棋的《泡沫》被网友用AI改造成“雷霆版”,因涉嫌侵权被投诉下架,就是最直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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