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案例丨@德州人,参加部门自发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工伤吗?法院这样判!

2026-09-21 08:57   德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本案中,邹某外出参加游玩活动,与工作职责无关,不符合前述“因工外出期间”相关解释;邹某参加的团建活动为活动人员AA制自费承担,单位并未支付相关费用,也未予以报销,所乘坐车辆非公司指派车辆,游玩地点、行程路线、出行方式、食宿等均无公司统筹安排,该活动并非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也不具有强制性,故邹某也不符合“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情形。因此,邹某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责编:李 敏
审签:马宝涛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