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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非婚生女交给保姆不闻不问,致其13年没户口、学籍无法中考,法院判了

2026-09-21 18:44   新民晚报

  周某军、李某娇遗弃另一名女儿的行为已另案处理。

  9月2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非婚生女被亲生父母“交给”保姆抚养13年后,山西某县检察院支持保姆起诉,撤销其父母监护人资格,两人犯遗弃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

  基本案情

  2012年6月1日,在北京开设诊所的周某军(重庆籍,2026年8月12日因病死亡)与李某娇(四川籍)非婚生育一女周某甲。2013年,张某芳(山西籍,女)经家政公司介绍,到北京住家照顾不满周岁的周某甲。张某芳两次假期返乡期间,周某军、李某娇均以“无暇照顾”为由,要求其将周某甲带回山西某县老家照顾。

  2014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张某芳多次要求将周某甲送回北京交还周某军、李某娇,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此后,周某甲一直跟随张某芳在某县生活。

  2014年至2017年1月,周某军、李某娇数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芳支付部分劳务费及周某甲抚养费用,但从未到某县探望周某甲。2017年1月以后,周某军、李某娇再未向张某芳支付过任何费用,也未曾询问过周某甲状况。

  由于周某军、李某娇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周某甲长达13年未办理户口登记,对周某甲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造成了严重影响。(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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