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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六、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机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相关经营者(含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应依法做好商品及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严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应当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九、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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