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数据条例》对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行为划定红线
2026-09-24 06:57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条例明确,要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相关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和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加强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鼓励自然人依法将其个人信息相关数据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数据创新应用。
在加强数据权益保护方面,条例对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分类别、分场景作出规范界定,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条例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明确了数据处理者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的规则和要求,并对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方面,条例明确,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数据市场建设,采取开放、合作、交易等方式开展数据流通活动。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健全公共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及时完整回流,确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条例对数据提供方、需求方以及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交易行为作出规范,保障数据流通活动依法开展。同时,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在促进产业发展与应用方面,条例要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数据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条例明确了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重要数据的具体目录确定和风险评估作出要求。条例还要求,要从算力资源布局、数字人才培养、包容审慎监管、数据市场信用管理、化解争议纠纷等方面,完善数据发展和治理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