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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已立法明确艾滋病告知义务:除了告知配偶也包括有性关系者

2026-09-24 13:39   界面新闻

  艾滋病检测结果是否应告知配偶曾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随着重庆市人大通过艾滋病防治条例,多个省区市已立法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应履行告知义务,除了告知配偶也包括与本人有性关系者。

  据重庆日报报道,2026年9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法规解读会上获悉,《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报道,《条例》明确感染者应当主动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第十四条第一款),又创新性设定医疗机构代为告知机制,既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第十四条第二款),及时阻断传播风险。

  同时,《条例》明确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严格区分“针对特定对象的告知”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的边界,既保障了特定对象的知情权和健康权,又充分尊重了感染者的隐私权。

  界面新闻注意到,2006年3月1日起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施行后,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在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艾滋病感染者的告知义务。《艾滋病防治条例》此前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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