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立法明确“艾滋病感染者须告知配偶”,防艾人士:曾有感染者告知伴侣,获谅解后结婚
2026-09-25 13:51 红星新闻
9月24日,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北京渲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建立“双轨告知”制度,赋予医疗机构的是对“特定对象的告知”,而非“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不但不违反保密要求,反而更有利于感染者落实防范和告知义务,消除公众隐忧。
重庆新规规定感染者告知义务
多地已有同类探索 明确告知义务与代为告知权限
据光明网报道,9月23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事实告知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以及申请结婚登记的对方当事人;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
条例同时划定隐私保护红线,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区分“针对特定风险对象的告知”和面向社会公开个人信息两种情形,避免隐私被不当扩散。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在重庆之前,国内已有广西、云南、广东,以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多地通过地方性法规,建立配偶、性伴侣告知以及代为告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