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源头防风险,多元化矛盾!《淄博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6-09-29 15:3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张萌 淄博报道
9月29日上午,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淄博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彪介绍了《条例》立法有关情况。

为了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淄博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列入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该条例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围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流程作出系统性规定,共设总则、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保障监督这五部分内容。
《条例》支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价值理念融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培育齐心解矛盾纠纷化解特色品牌。源头预防。突出预防在先、注重过程防控,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构建多维度全周期预防机制;排查预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实行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重点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多元化解。坚持非诉讼化解优先原则,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格局;保障监督。推动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严格责任追究。
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革建军就市委政法委作为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牵头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回答了记者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