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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改革细则 优先现房销售

2026-09-29 16:4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9月2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加强预售管理、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以及做好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8.28新政”后,上海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性实施细则的城市。此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于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记者,上海此次文件与此前北京的做法一致,标志着各地在落实国家层面房地产三项基础制度方面已形成具体细则。当前京沪两地政策表述与上层保持一致,仅在部分表述上存在微弱差异。

  例如,京沪两地均明确优先现房销售,但在定金收取方面,北京收取定金为1%,上海为3%。严跃进认为,各地在定金方面略有差异,并不影响总体改革方向。

  严跃进表示,京沪两地的政策均强调了对市场秩序的稳定,也都提及了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和好房子的建设等,这是政策相关条款背后的精髓和灵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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