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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6-09-29 21:48   大众网

  厘清监管权责,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多部门分工负责、跨区域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明确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监管职责,细化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权责,明确大运河沿线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处置、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明确与周边大运河沿线市县建立跨区域保护协作、联合执法机制,打通监管堵点、消除监管盲区,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保护工作合力。

  保护关口前置,健全全链条保护制度。构建从规划引领到日常管护的完整制度链条,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与刚性约束,建立分级分类保护、保护责任人、专家咨询论证、保护标识设置等制度。创立预保护制度,对初步认定有保护价值但未列入名录的遗产,明确发现报告、专家论证、临时管控、限期认定的全流程要求,实现遗存早发现、早介入、早保护,筑牢前置保护防线。

  严守生态底线,筑牢大运河保护绿色根基。大运河作为活态线性文化遗产,其河道水系、岸线风貌与周边环境共同构成遗产本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大运河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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