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优先支持电动重卡 泰安出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政策
2026-09-30 09:08 望岳新闻
望岳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泰安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署,加快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促进道路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明确,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上级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方案》的实施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以线上申请为准)”原则进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完毕后即截止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注销、新购国六及新能源货车等相关日期均须在政策实施期内。《方案》印发后迁入我市的国四排放中重型营运货车、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早于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日期和已获中央或省其他资金支持等情形,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分为仅报废、报废且更新、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类。
申领仅报废补贴资金的,车主名下报废的老旧营运货车须为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持有《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注销前有效《道路运输证》;申领报废且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名下报废的老旧营运货车需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新购置车辆须为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且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日期要早于新车注册登记日期;申领仅新购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资金的,车主新购置车辆须为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24)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