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用于缴交物业费了!福建推出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新政
2026-09-30 15:52 新福建
新政还进一步优化还贷提取政策,提升还贷资金使用便利。提高还贷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月或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偿还省外住房贷款的,无需另行提交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公积金缴存凭证或社保缴存凭证,进一步简化材料、降低门槛,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贷负担。
据了解,日前,福州、厦门、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地已落实出台相关实施政策,其他地市正加快研究制定。为确保各项惠民新政高效落地、便捷惠及群众。福建省住建厅将同步优化调整“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精简提取办理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线上线下双线办理模式,让惠民政策“落地快、办理易、获得感足”。(记者 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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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玥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