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果蔬法庭”,守护的不只是公平正义
2026-09-30 16:01 大众新闻
在“中国蔬菜之乡”寿光,菜农们用的欠条很讲究:第一联“存根”由收菜点持有,第二联“卖方”由菜农持有,第三联“第三方客户”由收菜点的上游买方持有。凭据加盖收菜点印章,写明数字编码、交易时间、卖方、货品名称、毛重、皮重、净重、单价、金额、买方及联系方式、第三方及联系方式——账目清清楚楚,交易有据可查,欠账无可抵赖。
制作“三联欠条”的,正是被称作“蔬菜法庭”的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人民法庭。被问及为什么要设计如此规整的欠条,“蔬菜法庭”庭长王春红讲了一个案件。
2021年6月起,菜农孙某陆续向赵某经营的果蔬专业合作社供应蔬菜。收菜后,赵某只给孙某出具过磅单,再无其他凭据。截至2024年5月,赵某欠下菜款共计35000元。孙某多次催要,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避而不见,孙某只能诉至“蔬菜法庭”。
承办法官梳理卷宗时发现,孙某手里唯一的证据——那张过磅单,存在很大瑕疵:既没有蔬菜单价和总价款,也没有加盖合作社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只有蔬菜种类和重量。连被告都联系不上,证据认定成了难题,真要开庭,对原告极为不利。
没有就案办案,法官专程跑到被告所在村委了解情况,在村委协助下联系上赵某;又通过询问、制作笔录,把证据固定下来。赵某辨认后认可了过磅单和欠款,只是上游收购商拖欠他的货款,希望分期付清。多次调解后,孙某同意分期还款,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案子顺利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