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儿长期食用“儿童装”银鳕鱼后查出血汞超标 多平台已下架
2026-10-01 06:18 红星新闻
“我国法律法规对婴幼儿专用食品、普通食品实行严格二元区分监管,二者包装、标准、限值要求完全不同。”赵良善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属于特殊食品,拥有专属强制国家标准,对重金属、污染物、营养配比有远严于普通食品的限值,且标签必须明确标注适用月龄、食用禁忌、专属适用人群。市面上常规水产、零食、生鲜等普通食品,无任何资质和权限标注“儿童专用”“婴幼儿适用”。
此外,现行监管规则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借用“儿童装”“宝宝款”等词汇蹭母婴消费赛道,商家不得利用规则漏洞进行模糊营销,突破食品宣传合规底线。这类食品行业乱象——大量无专属儿童食品标准的普通生鲜、预包装食品,滥用儿童化包装话术,只宣传食用便利与营养优势,隐匿食材固有安全风险的误导行为,依法可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引人误解的不正当宣传,经营者需承担整改、行政处罚及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来伊份总裁郁瑞芬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3至18岁未成年人约有2.3亿,但目前尚未建立起系统、科学的分级与分龄标准体系,相关产品多参照成人标准组织生产,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特点不匹配。她建议,应加快立项研制《未成年人食品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分年龄段、分类制定差异化技术要求,尽快补齐标准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