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国防动员法》今起施行 首次明确“国防动员”定义
2026-10-01 16:16 央视新闻
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 徐奎: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的加速演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正逐步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新增本条款既是适应智能化无人化战争发展趋势,也是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为太空、网络、人工智能、无人系统等新兴领域动员力量建设打开了法律入口。按照法律要求,我国常态化开展潜力统计调查,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同时培育科技动员专业队伍,打通前沿科技潜力向国防实力转化通道,进一步夯实新兴领域动员的保障能力。
新法修订也让“民参军”获得更大制度空间。明确建立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动员制度,推进军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民营企业参与军品产业链将更加便利。
国防大学国家安全学院 徐奎:民营企业是国防动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丰富国防产业链供给,提升供应链韧性。从实践看,“民参军”在军地标准对接、保密管理、资质准入、补偿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按照新法要求,将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军地标准互通,完善征用补偿,引导民营企业提前储备转产能力,推动民参军规范化、法治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