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2026-10-03 18:18 人民日报客户端
“整个改编和传播过程,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或者我的助理沟通,没有征得我的授权许可……”10月1日,86版《西游记》作曲许镜清发布视频维权,控诉自媒体团队“星火社”未经授权改编其作品《五百年桑田沧海》,并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传播。
“星火社”2日发布公开致歉与反思声明,承认“在没有取得完整正规授权的情况下,对原作旋律、歌词大幅改编并公开发布,越过了版权边界”。这一回应和道歉来得及时,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据网友反馈,博主“星火社”版本改动原曲旋律、夹杂其他旋律,并重写歌词填入新词。改编未获授权许可,发布时也未标注许镜清和已故词作者阎肃的署名,甚至添加了其他作者名称。目前,涉事相关视频已全部私密删除,停止传播。
版权不可侵犯,原创必须敬畏。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明确保障:改编他人作品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近年来,各类“二创”兴起,短视频侵权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趋势。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或篡改署名,均踩在了侵权的边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