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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类食品会销领域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6-10-08 21:16   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为持续规范保健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会销虚假宣传等侵害中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26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整治保健类食品会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现选取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南槐荫济报零距离文化传媒服务经营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7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南槐荫济报零距离文化传媒服务经营部就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向老年人销售“某某虫草精”产品,会场采取集中宣讲、PPT展示、播放视频等方式推销产品。宣讲中主要介绍冬虫夏草的功效,宣传其“补肺益肾、止血化痰、抑制肿瘤、防癌抗癌、调节免疫、改善心肌缺血及心律失常”等疾病治疗功效,同时通过话术将其销售的涉案产品混淆为冬虫夏草,足以使老年消费者产生该产品即为冬虫夏草、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错误认知。经抽样送检确认,该产品实为普通食品,产品属性为固体饮料,主要原料为冬虫夏草菌丝粉,不能宣传疾病治疗功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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