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人才
2026-10-11 07:07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全职引进的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为8年。首个聘期为5年,学院与引进人才双方签订首个聘期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引进待遇及发放方式等。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申请。首次聘用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二)待遇
相关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34-2557152
七、其他
本公告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情况表
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登记表
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信息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