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济宁主城区拟设非标低速三四轮车严管街
2026-10-11 09:48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为全面规范低速三四轮车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主城区非标低速三四轮车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标低速三四轮车主要包括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用于载人或载货的低速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因出行需要,驾乘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二、设立非标低速三四轮车严管街:自2027年1月1日起,将火炬路(任城大道至石佛路段)、洸河路(宁安大道至济水大道段)、济安桥路(任城大道至太白湖路段)列为非标低速三四轮车严管街。每日8时至20时,禁止非标低速三四轮车在严管街路段内通行,允许路口穿行(即可在交叉路口横向穿越,但穿越后不得在严管街内继续通行)。根据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需要,后续将逐步扩大非标低速三四轮车严管范围,具体扩大区域、时段另行通告。
三、本通告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国家、省对低速三四轮车管理另有要求的,执行新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2
《关于加强主城区非标低速三四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