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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附近摆摊卖鸟,还有“三有”保护动物?违法鸟市为何屡禁不止?

2026-10-12 08:04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相关部门已对该现象进行多次整治。据“黄浦绿化”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黄浦区绿化、公安、城管等部门就联合进行了“淮海公园周边自发鸟类市场联合整治行动”。同年4月首轮整治后,淮海公园小广场内自发鸟市被取缔;几个月后,鸟市向桃源路扩散转移;同年9月开展第二轮整治,街道、派出所每周双休日固守清场,公安部门根据现场查获线索破获相关案件,淮海公园普安路上布置“新野保法”“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图鉴”等宣传版面。

  2026年6月,黄浦区绿化市容局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时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个人未取得行政许可饲养国家保护鸟类属于违法行为。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将画眉、红胁绣眼鸟等传统笼养鸟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买卖、猎捕上述鸟类涉嫌违法犯罪。《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明确禁止违法交易野生动物;《上海市公园游园守则》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各种动物入园,不得随意设摊兜售。2026年上海市总林长令进一步要求“全面禁止非指定场所的鸟类交易”。

  黄浦区绿化市容局表示,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园绿地及周边区域均不得开展鸟类交易活动。针对淮海公园周边区域存在的自发形成的周末鸟市占道经营等现象,区绿化市容局定期联合派出所、城管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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