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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国安领导”,非法牟利500余万元,谢某某被判12年半

2026-10-13 07:30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立“特殊部门”人设。不法分子常通过互联网查阅国家安全机关历史沿革、公开事项等信息,编造虚假身份和经历,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谎称所在公司是国家安全机关关联企业,伪造“官方身份”假象,吸引特定目标人员关注。

  ——第二步,画“特殊渠道”大饼。取得初步信任后,不法分子会抛出“和某领导关系密切”“拥有特殊渠道”等诱饵,有的谎称可帮助承揽工程、谈成贸易项目,有的声称具备将他人招录进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能力”,还有的甚至扬言“有能力干预司法、解决棘手问题”。为增强“可信度”,有的骗子还会出示伪造的国家机关文件和公章。

  ——第三步,收“特殊费用”跑路。一旦受害者上钩,不法分子便以“好处费”“运作费”“担保费”等名目索要钱款,钱款到手后要么以“事情正在运作”为由拖延,要么直接失联。不少受害者因缺乏辨识能力,落入了骗子精心布设的诈骗圈套,蒙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力量,开展人员招录、执法办案等活动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保密要求。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机关旗号“协助招揽工程”“帮忙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要求汇款转账”等行为均是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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