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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年人在线教育类纠纷有什么特点? “学到老”怎样才能避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国才:2023年1月至2026年8月,我们法院审结涉老年人在线教育类纠纷8000余件。此类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三方面:合同主体的认定、课程质量与宣传是否相符、退费条件设置是否合理。

  一些提起诉讼的老年人表示,退休后报一些线上培训课程,初衷是想学一些之前就想学,却没时间没精力学的知识、技能,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只需1块钱就可以免费领取6节入门课,学会了,不用再给子女找麻烦……”“0元体验换你健康长寿。”这样的话术打动了很多老人的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副庭长 肖华林:在涉老在线教育纠纷中,近乎三分之二的老年消费者表示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但就此均无法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纠纷发生后,不少老年消费者又因证据留存意识不足,无法提交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宣传页面等有效证据,导致其关于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主张难以被采信。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相关培训机构普遍采用“平台撮合+关联公司分段运营”模式,同一教学品牌下,多家关联公司分别提供不同阶段课程并各自收费。合同订立环节,部分老年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下单,部分被引导直接向销售人员个人账户转账,销售人员一天十多条信息,其中掺杂着几千元价格的推销课程,如果诱导不成,再转而推荐一些低价位的其他课程。一些老人最先购买的是绘画书法课程,后来被引导到养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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