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撞上就不用赔?“无接触” 交通事故,这些情形要担责
2026-10-20 06:2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双方都没有发生碰撞,为什么还要认定为一起“事故”,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以车辆发生物理接触为要件,而是结合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以及各方主观过错情况等来作出判断。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助理 何江龙:责任认定的核心是因果关系的判断,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判断的关键是违法行为是否直接造成了紧迫的危险,同时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李某逆行行为侵入了王某的合法行驶路径,在道路上制造了突如其来的危险,王某不得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从而发生了损害结果。从危险的制造到损害的发生,因果关系链完整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成立的基础在于过错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碰撞”这一外在形式。
机动车没直接撞上 不代表没有责任
在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如果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并诱发他人发生事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在湖南株洲,曾女士在骑电动车时,因避让一辆右转弯的小车紧急刹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受伤,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