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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碰撞就不用担责?“无接触”交通事故认定,关键在这个问题

2026-10-20 14:15   央视新闻

  日常出行中,不少驾驶人误以为,一旦发生事故,只要双方车辆没有实际碰撞就无需担责。事实果真如此吗?

  非机动车逆行引发“无接触”事故

  法院划定主次责任

  今年3月,在北京某路非机动车道上,王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正向行驶,突然李某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转弯并逆向行驶。王某发现逆行车辆后紧急制动,车辆在制动过程中失控翻倒,王某受伤、车辆受损。

  王某摔倒受伤并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事故经交警认定,王某负次要责任,李某负主要责任。王某随后起诉李某索赔,但李某辩称,双方驾驶的车辆没有发生任何物理碰撞,王某酒后骑车、注意力不集中是其摔倒的主要原因,王某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双方驾驶的车辆虽未发生物理碰撞,但并不能免除李某在案涉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助理何江龙介绍,结合事发监控录像及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李某逆行是导致王某摔倒的主要原因。同时,王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分心存在过错,应减轻李某的责任。综合考虑后,法院判决李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担30%责任。

  争议焦点:没有接触为何也要担责?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的认定不以车辆发生物理接触为判定要件,而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判断的关键:一方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制造了紧迫危险,并最终引发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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