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济宁一例入选
2026-10-20 08:51 大众网
2026年3月,莒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凌晨行动”检查猪肉市场时,发现莒县尉彦涛生猪肉店销售的猪肉无检验检疫印章,也不能提供该批次猪肉的《动物检疫证明(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经调查,上述猪肉系莒县尉彦涛生猪肉店从莒县寨里河镇马某某处采购。马某某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6年3月,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线索通报莒县农业农村局。莒县尉彦涛生猪肉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莒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微山县味满堂熟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8月,微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微山县味满堂熟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6月,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微山县味满堂熟食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操作间存放含亚硝酸钠成分的“复配护色剂”。经查,微山县味满堂熟食店采购、使用该“复配护色剂”并用于制作猪头肉。微山县味满堂熟食店作为一家餐饮服务单位,未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不应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