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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取消订单后被快递员找上门质问,吓到先兆流产”引热议,律师解读

2026-10-20 21:09   中国新闻网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根据该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不应将正常的业务咨询与用户不满意的投诉混为一谈。用户可以拨打12305邮政业申诉电话,或者通过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快递企业的考核规则导致自己的正常咨询被错判为投诉,进而引发快递员上门骚扰的问题,可能触发行业监管部门对快递企业内部制度是否规范进行调查。

  快递企业也应通过这次事件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完善内部管理系统,区分用户咨询和投诉,避免让这种不完善的、“进线即投诉”的管理系统损害一线快递员的合法权益;为一线快递员制定更科学、更人性化的考评制度和内部申诉制度,不要粗暴地以罚代管。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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