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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被改判,法官会被追责吗?最高法发布条例回应

2026-10-21 10:24   人民日报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对什么是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如何追究司法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包含司法责任追究的工作原则、实施主体、适用范围、适用规则、程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据介绍,《条例》以是否违反审判职责、有无主观故意、有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司法责任追究的核心判定标准,严格区分违反审判职责问题与办案瑕疵问题,科学精准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

  《条例》明确,司法人员只有故意违反审判职责,或者履行审判职责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被追究司法责任;如果属于一般过失,办案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裁判的正确性和效力的,不予追究司法责任。

  《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人员全覆盖。司法责任追究的对象,既包括审判人员,也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审判辅助人员,还包括对审判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院庭长。

  《条例》明确,司法人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司法责任追究的范围,既包括在职的司法人员,也包括已退休、调离、辞职、辞退、开除的司法人员。

  《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审判流程全覆盖。无论是立案、审判、执行环节,还是审判监督管理环节,只要发生故意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或者履行审判职责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按照《条例》规定追究司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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