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药品市场独占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026-10-23 12:28 中国食品药品网
《征求意见稿》围绕市场独占期的启动与执行,提出一次独占、与中药品种保护的衔接处理、同品种药品的申报与审评、市场独占期终止和撤销等方面的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申请人在同一药品注册申请中只能申请一项市场独占期。同一药品的不同适应证先后获得市场独占期的,各适应证独占期分别计算。在执行市场独占期时,相关药品同时存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期的,按相应要求分别执行。对于市场独占期叠加于数据保护期之后的儿童用药品,在数据保护期内,按照数据保护的相关要求执行,有其他同品种自行取得数据的,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上市。按照《征求意见稿》,药品获得市场独占期后,国家药监局可终止市场独占期的情形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履行保障罕见病药品供应承诺的”“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