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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产权文物建筑,坏了谁来修

2026-10-26 08:50   中国青年报

  年过七旬的邵继录站在下邵151号民居门前,抬头看了一眼门楼,新修的,但老砖上保留了青苔的痕迹,就像他小时候抬头望见的那样;前段时间几次台风影响,下大雨,“屋里一点没漏”。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现在就住在这栋父辈传下来的老房子里,“从小住到大,保留了很多回忆,我的根在这里,很有感情”。

  和邵继录站在同一个位置,时间回到两年前。2024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期间,普查队员来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三江村下邵自然村,看到的是一座C级危房。萧山区文物局文化遗产科副科长黄斌回忆:“漏雨严重,门楼坍塌,正房和厢房屋面、墙体也有破损。”

  在“四普”中,萧山区摸清了“家底”: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51处,其中未定级674处,约占90%;私有产权占27%。部分私有产权文物建筑因修缮费用高、产权人意见不统一等原因,长期未得到有效修缮,出现各类险情,存在坍塌灭失风险。

  这栋建于民国时期的老宅,就是其中之一。

  5户产权人都签字了

  邵继录不是没想过修。然而,“产权人太多了,大家意见统一不好,有的在外面建了新房,对修老房子没有想法;修缮费用很高,不是一户两户有能力承担的;年轻的后辈对老房子没多少感情,宁愿花钱建新房”……

  萧山区以“四普”为契机,创新实施“护宅保安行动”,开展私有产权文物建筑除险加固工作,在2024年已经试点实施了10处。2026年,在启动修缮前,黄斌和同事多次去到下邵151号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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