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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首次明确普惠养老价格政策

2026-10-27 10:50   大众网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园园)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公布。《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具体范围,并首次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价格政策作出系统安排。

  “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此次《指导意见》的政策重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介绍,这份文件的总体考虑是通过“划定范围+倾斜支持+价格引导”,既引导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又减轻入住老人支付负担。

  《指导意见》清晰界定了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其中,兜底保障型机构是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支持型机构包括以收住社会老年人为主的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以及接受场地费用减免或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机构为完全市场型机构。

  《指导意见》分级分类完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方式。例如,对兜底保障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规定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或给予相关补助,切实发挥保基本、兜底线、稳民生的基础作用。对普惠支持型机构基本服务费,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社会办机构可设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加以引导或实行政府指导价,让政府投入的政策红利真正传导到群众。对完全市场型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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