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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婚育假期,山东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二)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开展生育友好主题宣传,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因地制宜推进婚育假期等生育支持政策规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进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解读休假标准和维权途径,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三)严肃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休假规定的,其主管部门应按职责依法及时查处,督促整改纠错。

  三、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深化社会监督维权

  (一)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仲裁职工关于婚育休假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职工所在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婚育假期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民事诉讼和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权益行为。对发生的典型性、系统性案例,要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要积极维护组织成员婚育休假权益。有条件的可以协同相关部门、法律服务志愿者设立“维权工作站(室)”等公益组织,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工会组织要指导用人单位将婚育假期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集体协商,执行更具人性化、更为灵活的休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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