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火车遭上铺坠落手机砸伤眼部,上铺乘客给予23000元的一次性赔偿
2026-10-31 14:14 中安在线
此外,齐齐哈尔站工作人员回应,女子在车上时列车工作人员已进行应急处置并告知后续处理方法等,下车后相关列车车长和车站已共同处置此事,“从7点半左右处理到10点多”。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客服人员称遇到此类情况旅客可找乘警协商,将上报了解此事。
闫女士眼睛下方的伤口。(来源/受访者提供)
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手机的所有权人应当对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依据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赔偿。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铁路一般会提醒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且手机这种个人属性较强的物品保管责任在手机所有者本人,应当由手机的实际所有权人承担责任。铁路部门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上铺保管随身物品,存在管理疏漏,需要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也可按客运合同向铁路主张赔偿,铁路赔付后可向上铺旅客追偿。伤者第一时间要固定现场、乘警笔录、就医凭证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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