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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室友,男子从13楼抛下菜刀、油瓶,被判高空抛物罪获刑八个月

2026-11-02 16:43   封面新闻

  “我就是心里窝火,想发泄一下……”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周某低下头,声音很轻,语气里满是悔意。

  然而,一时冲动带来的法律后果,已无法挽回。近日,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4月15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金牛区某小区内,一声闷响打破了午前的宁静。一把菜刀从天而降,重重砸在儿童乐园旁的地砖上,紧接着,一个空油瓶、一包食用盐、一袋味精相继坠落。正在附近带孙子的张阿姨吓得一把将孩子搂进怀里,抬头望去,高楼之上,却看不清是谁扔下的。她心有余悸:“就在菜刀砸落的位置,前两分钟还有小孩在玩……”

  所幸,坠落的物品均未砸中人员或车辆。但事发地紧邻儿童乐园,当时有不少老人和孩子在场。物业工作人员接到居民反映后赶到现场,看到菜刀砸落的位置,立即报警。居民们聚集在楼下,却难以分辨物品究竟来自哪一层、哪一人。民警迅速赶到,通过现场走访和监控比对,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租住在该小区某栋13楼的周某。

  案件移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廖殿雄审查发现,此案并无目击者目睹周某抛掷物品的过程,监控也没有直接拍到抛掷瞬间。如何证明这些物品就是周某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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