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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被围堵、堆满杂物,这根刺不该只扎在司机心里

2026-11-04 07:33   红星评论

  “法不责众”不该也不能是法治社会的通行证。有律师分析称,往车辆上抛掷垃圾、乱涂乱画,民事层面属于侵害车主财产权;若涂写内容带有贬损性,还侵犯司机的人格尊严;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车辆被困在人群中。图据社交平台

  对于高某某来说,他没有参与行人的狂欢,却被动成了背景板。试问那些动手者,围车、拍打、戏弄一个谋生者,合适吗?最基本的法律意识何在?

  我们经常听到“聚众滋事”这种表述,这背后的原因是,个体一旦进入人群,容易被匿名感包裹,责任被分散,如果现场无人及时制止,越界行为便可能被模仿、放大。

  具体到此事,从车上堆满的杯子、瓶子等杂物看,参与者众。这或说明,尽管彼此不认识,但人多了,就可能有跟风者;看到有人乱来而没事,自己的胆量也就大了。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说过,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当然,这一论断不能脱离具体语境,否则有绝对化之嫌。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人如果缺乏基本的理性精神,处于躁动的群体活动中,会变得兴奋、陷入无意识,被一些暗示所支配。

  从这个角度看,事发时围困者的底气何在?答案在于人多带来的匿名感,在于“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在于现场秩序约束缺位。戾气何来?来自把公共空间当游乐场的越界心态,来自对谋生者缺乏基本共情,也来自规则意识在热闹氛围中变得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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