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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守护百年戏脉,让鲁北乡音代代相传

2026-11-04 20:06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孙靓 通讯员 王美健 报道

  吕剧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镌刻在鲁北群众记忆里的乡土腔调,也是滨州市鲜明的文化标识。

  为解决吕剧文化面临的人才不足、受众断层等难题,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吕剧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守护这缕乡音乡愁。

  深入一线问计,厚植吕剧传承根基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导向,全程深耕调研、广纳民智、反复论证修改,确保条款贴合滨州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

  坚持向外取经、向内寻根相结合。向外取经,立法调研组赴浙江绍兴、安徽安庆学习地方戏曲保护立法先进经验,围绕地方戏曲立法保护、文化传承与法治保障等方面开展深入探讨。向内寻根,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调研组将现场设在吕剧起源地博兴,让法规条款从乡土实践中来,最终落地服务吕剧传承一线;多次深入博兴、邹平调研,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国有院团、庄户剧团、演职人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向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就有关条文进行研究论证,让立法植根吕剧传承实践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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