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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协同调解 淄博高新区法院“一揽子”化解两起涉企纠纷

2026-11-05 10:32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孟宁 耿春雨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一次性化解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确保合同继续履行的同时依法认定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了合同解除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彰显了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2024年,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地产公司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两间厂房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5年3月交付厂房,并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厂房尚未建成,无法交付。2025年7月起,双方就交房事宜多次进行沟通,但因交房时间和违约金等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第一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解除001号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23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第二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被告立即交付002号购房合同约定的厂房,并赔偿违约损失30万元。

  案件受理后,两位承办法官通过“一张网”系统检索到该两起案件系关联案件,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案涉合同的履行或终止,更直接关系到两家公司的健康发展,于是两位承办法官决定开展联合调解。

  调解初期,被告称案涉厂房已具备交付条件,随时可以交付,并希望减少违约金的赔偿责任。原告则表示,购房款已全额支付,却迟迟无法搬进新的厂房,未交房期间还要继续在外租厂房,每月都产生租金,带来了经营管理上的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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