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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娜体”刷屏全网,跟风模仿侵权吗?

2026-11-06 09:43   中国青年报综合

  不过,《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直接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厉娜”“许飞”的名字,具有明显商业目的,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姓名权。她们对其姓名享有商业化权益,商家若想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其姓名或形象带货,必须获得当事人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商业代言费或许可费。

  付建认为,单纯网络流行梗的创意本身一般不能单独垄断,但附着综艺片段、艺人个人标识时,相关权利人有权维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极目新闻、上游新闻、网友评论等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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