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动凑齐1800万元提前还贷,钱已打进还款账户,银行却要层层审批,拖了近俩月才扣,多收了10万元利息,法院判了:返还
2026-11-06 15:54 极目新闻
结合双方此前“申请次日即完成扣收”的操作惯例、多次沟通形成的合意,法院认定,双方已经就剩余1800万元提前还贷达成了一致意见,银行应在合理周期内完成审批。
综合参考银行常规的信贷审批流程时长、企业资金归集和双方此前操作惯例等因素,江汉区法院将还款当月8月20日(结息日)酌定为合理审批完成的时间节点。超出这个时间节点后继续计收的利息,应当全额返还给鑫鑫公司。
最终,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返还多收取的10万余元利息。此案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责编:胡玥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