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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即可定制“明星带货视频”,AI盗脸非法产业何以猖獗?

2026-11-06 20:20   澎湃新闻

  专家建议平台建立肖像和声纹比对库

  关于此类AI盗脸带货视频,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朱巍表示,按规定,AI生成内容应有显性和隐性两种标识:使用传播平台自带AI工具制作的视频,平台会强制添加标识;在第三方AI平台生成后再上传的,需制作平台在源文件中加入隐性标识,传播平台审核时才能发现。他认为,记者实测的视频,制作平台可能就未依规添加隐性标识,更不要提显性标识,“加之一些不正规平台生成的视频建模粗糙、可识别性混杂”,就绕过了平台审核。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声音制作AI视频,朱巍表示,现行规定和司法解释均要求取得书面授权。他表示,监管要前移,AI生成工具必须做到算法备案、依规加标识,输入和输出内容均需审核,坚持“无授权推定无权”,先取得授权再生成。

  朱巍称,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标识办法以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等均已出台,问题在于执行。生成工具与传播平台往往相互分离,“A平台建模、B平台修复、C平台配声、D平台传播。”此类情形下的责任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

  朱巍特别强调,“加了AI标识就能免责”是一种误区。标识只是合规手段,不是抗辩事由。“前述假冒吴越的视频,即使标记AI生成,仍侵害肖像权,仍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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